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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妇旅游坠崖索赔四百○六万

2000-06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彭飞

去年“五一”期间,家住北京的王燕与丈夫前往河北省涞水县野三坡风景区游玩,在景区掉下悬崖,造成终生残疾,而该风景区管理部门不解决赔偿问题。于是王燕诉至法庭,索赔406万元。

今年5月26日法庭开庭审理。王燕夫妇认为,事发景点坡陡路险但未有景区设置的任何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,致使王燕摔成废人,风景管理局应承担赔偿责任。被告认为,伤者受伤是因为不沿正确的游览路线游玩,为了寻求刺激才使事故发生。双方均认为,事故发生的责任完全在对方。此案仍在审理。

(《百姓信报》2000.6.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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